如果要用一個字去總結上半年化妝品行業的話,那就是“忙”。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頻繁發布的法律法規,能讓化妝品行業“牽一發而動全身”,品牌、工廠、原料供應商“忙”著應對,筆者回顧近半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的“金科玉律”,總結出八個關鍵詞。
一、全成分公開
2021年1月7日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《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》,要求產品配方應當提供全部原料的含量,含量以質量百分比計,全部原料應當按含量遞減順序排列;含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成分的原料(香精除外)應當列明組成成分及相應含量。
根據明確規定生產方將完整的配方和原料信息上傳至國家藥監局,國家會做保密措施,可規避部分企業添加有害微量成分的風險,讓化妝品行業走向正軌。
二、大麻被禁
3月26日,中檢院關于就修訂化妝品禁用組分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,擬將大麻仁果、大麻籽油、大麻葉提取物和大麻二酚(CBD)等原料列為化妝品禁用組分。5月28日,國家藥監局關于更新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的公告中,大麻仁果、大麻籽油、大麻葉提取物、大麻二酚(CBD)在內,大麻真的“涼涼”了。
三、非特備案
5月份化妝品備案新平臺正式上線,平臺對化妝品新原料的注冊申請要求更加嚴苛,但除了祛斑美白、防曬、防脫發、祛痘、滋養和修護功效等6大類特殊產品之外,彩妝、香水,膚用、發用普通化妝品,可以走備案制,線上提交獲得備案后即可上市。
四、功效檢測貴
2021年4月8日,藥監局發布的《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》指出,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試驗包括人體功效評價試驗、消費者使用測試和實驗室試驗。其中,祛斑美白、防曬、防脫發、祛痘、滋養和修護功效的化妝品,需要通過人體功效評價試驗方式進行功效宣稱評價。
有業內人士吐槽育發類的功效測評價格最貴,如果是找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雙組對照的話,人數要達70人,試驗周期在8-12周,成本卻要達到24萬,除非工廠自有功效測評機構。
這時候就有個問題,生產方要付出功效評價+包材+設計+成品+營銷+租金+人員等高成本,那么面向市場的產品價格也會跟著上漲,消費者是否會買賬?目前不得而知。
五、新標簽管理辦法
2021年6月3日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《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》明確指出,化妝品包裝成分表上含量1%(w/w)以上成分需降序排列,含量越高,排位越靠前。
另外,所有不超過0.1%(w/w)的成分應當以“其他微量成分”作為另行標注。
六、質量安全負責人
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二條明確:“化妝品注冊人、備案人、受托生產企業應當設質量安全負責人,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產品放行職責。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當具備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知識,并具有5年以上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經驗。”
七、不再特殊
自2021年1月1日起,育發、脫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這五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再按照特殊化妝品管理,國家藥監局不再受理相關產品的注冊申請,也不再發放相關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行政許可批件。
對于此前已經取得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的這五類產品,可以繼續生產、進口、銷售至2025年12月31日,在這之后就不得繼續生產、進口、銷售該化妝品。
八、備案原料范圍拓寬
4月30日,國家藥監局發布《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(2021年版)》的公告中,正式明確《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(2021年版)》,要求在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
相較2015版目錄包含8783種原料,2021新版原料目錄包含8972種,新增189種。而過去10年,我國一共才新增了4款化妝品原料。
轉自:中國美妝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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