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解決食品化妝品過度包裝問題,市場監管總局(標準委)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,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技術機構,對2009年版標準進行了修訂,制定發布了新的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國家標準。新標準規定了包裝空隙率、包裝層數和包裝成本要求,以及相應的計算、檢測和判定方法。具體內容包括:一是規范了31類食品、16類化妝品的包裝要求;二是極大地簡化了商品過度包裝的判定方法,消費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體積,并測量最外層包裝的體積,通過計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過度包裝問題;三是嚴格限定了包裝層數要求,食品中的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包裝,其他食品和化妝品不應超過四層包裝。新標準有利于引導綠色生產和消費,也有利于實現有效監管。
新標準嚴格限定了包裝層數要求,食品中的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包裝,其他食品和化妝品不應超過四層包裝;修改了包裝空隙率限量要求及計算方法,增加了外包裝體積檢測、判定規則和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間系數。
這一規定明確了護膚品及彩妝產品的包裝容差值,解決了企業將初始包裝體積做大、增加其他商品等逃避監管的問題。
此外,新標準繼續執行現有標準對包裝成本的要求,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,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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